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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民政廳出臺慈善捐贈信息統計和發布指引
2022-07-19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湖北省慈善條例》,規范全省慈善組織捐贈信息統計和發布工作,近日,湖北省民政廳印發《湖北省慈善捐贈信息統計和發布指引》(以下簡稱《指引》)。
《指引》共19條,重點對慈善捐贈信息統計規范、慈善捐贈信息統計口徑、慈善捐贈信息發布規范、專項統計表樣四個方面進行了明確,提出按照“誰接受、誰統計”的原則,實行屬地統計管理。省內各級慈善組織實際接受的捐贈款物均納入統計范圍,分別按照年度統計表和專項統計表進行統計。年度統計表通過慈善組織年報工作統一進行。應急慈善捐贈活動期間,凡接受捐贈的市(州)級、省直管市(林區)民政部門和省級慈善組織,每日按時以專項統計表形式報省級民政部門,直至捐贈活動結束。
《指引》對慈善捐贈統計信息發布提出具體規定。要求日常捐贈活動捐贈統計信息,由接受捐贈的慈善組織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時限、方式,向社會發布。應急慈善捐贈活動捐贈統計信息,由負責匯總統計的縣級以上民政部門管理,并按照本級人民政府要求對外發布。慈善組織應在民政部門提供的統一信息平臺上公布接受和使用捐贈款物的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