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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發布《社會組織能力建設指南》系列地方標準
2022-07-29
近日,由廣東省民政廳牽頭起草,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批準發布《社會組織能力建設指南》《社會組織管理人才培養指南》兩項地方標準。
《社會組織能力建設指南》提出穩步提升專業發展能力、促進發揮作用、打造品牌社會組織的工作目標和實施路徑,包括新時代社會組織主要類型,法人治理、戰略規劃、組織管理、可持續性發展、協同合作等通用能力,重點類型社會組織的專業能力等。
《社會組織管理人才培養指南》提出將黨建工作融入社會組織運行和發展全過程,從建立健全社會組織內部治理結構的角度,將社會組織管理人才定義為決策、執行、監督三類機構的負責人,并界定了普遍適用的政治引領、規劃制定、決策監督等通用勝任力和特別適用各類社會組織的會員發展、資源整合、項目實施等專有勝任力。通過多部門協作的培養模式增強社會組織管理人才培養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通過評價和保障措施為社會組織人才發展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